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(桂建质〔2018〕24号)
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
桂建质〔2018〕24号
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(局):
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一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,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、大连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和湖北楚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的业务。
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,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恢复上述3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18年6月13日